槐荫区纪委关于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槐荫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7 15:44:07
自去年以来,槐荫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
1.张庄路街道大饮马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延祥因村两委违规发放过节费、加班费问题被问责。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大饮马村两委会议研究,利用村集体资金,违规为村“三委”成员及工作人员发放中秋节、春节过节费,共计42000元;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两委违规为村“三委”成员及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153265元、奖励补助97000元,共计250265元。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李延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腊山街道河头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延荣因村两委违规购买发放礼品问题被问责。2018年春节、中秋节前夕,村两委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节日礼品走访关系单位和个人,共计88563元。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张延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履职本领,负责、守责、尽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精准审慎问责,以有力监督、有效问责改善党风政风,为“四个槐荫”清风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