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纪委关于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槐荫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今年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吴家堡街道闫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韩兆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0年11月、2011年8月,韩兆云利用负责在《土地经营承包合同》上审核签字的职务便利,为章某某以其子名义在租赁闫家庄村集体土地的过程中,顺利签订《土地经营承包合同》提供便利,为其谋取利益,先后两次收受章某某所送现金10000元,共计20000元人民币,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0年4月13日,韩兆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济南槐荫汇意隆快餐店法人代表张孝勇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问题。2019年10月18日,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槐荫汇意隆快餐店采购的韭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该批韭菜腐霉利、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立即整改。张孝勇身为中共党员、槐荫汇意隆快餐店法人,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0月22日,张孝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背离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打折扣、搞变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全区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牢记初心使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责任单位准确把握地域特点和行业规律,健全防范损害群众利益长效机制,打通政策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